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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園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49)
招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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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售股份數目: |
60,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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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股份數目: |
54,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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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售數目: |
6,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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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發售價: |
0.8至1.09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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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值: |
0.01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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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金額: |
約 6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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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市值: |
約 218,000,000 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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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畢家偉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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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 |
?盈加怡融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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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上市日期: |
2003年6月25日 |
主要股東
– 31.5%權益
畢濟堂先生 – 31.5%權益
附屬公司
(全資擁有):從事分銷及向市場推廣零食產品
華園食品有限公司 (全資擁有):從事生產、分銷及向市場推廣零食產品及便利冷藏食品
裕億發展有限公司 (全資擁有):從事分銷及向市場推廣零食產品
華園(廣州)食品有限公司 (全資擁有):從事生產、分銷及向市場推廣零食產品
廣州樂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全資擁有):從事生產、分銷及向市場推廣零食產品
業務概覽
該集團主要於香港及中國從事以華園、樂高及采楓之品牌生產及分銷零食。該集團之零食主要有肉乾產品、麵粉製產品、涼果及果仁產品。該集團亦於香港以其品牌華園,以及按原設備製造方式,以其他品牌生產及銷售利冷藏食品。便利冷藏食品生要有雞翼、雞脾、中式點心及粉麵。董事相信,該集團香港各式各樣零食及便利冷藏食品之生產商及分銷商之一,並於中國零食市場亦享有類似之領導地佔。
根據 AC尼爾森市場調查報告指出,於2002年7月,該集團為香港超級市場/便利店內包裝肉類零食市場之翹楚,並為2003年2月香港超級市場./便利店內最暢銷禮盒裝蛋卷之銷售商。
該集團經營三間生產設施,其中一間位於香港、其餘兩間位於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香港廠房負責生產便利冷藏食品,而中國廠房則生產零食產品、該集團之三間生產設施佔用總建築面積合共約為 44,415平方米。
競爭優勢
董事相信,該集團處的競爭優勢包括:
產品革新及開發之強大能力,以應付消費者味之迅速變動;
其品牌華園、樂高及采楓於香港及中國零食市場之強勁市場地位;
香港及中國廣泛銷售及分銷網絡;
與其客戶、供應商及僱員建立長久關係;
其管理層於零食業務之豐富經驗;
不斷承諾生產美味優質產品;及
因其縱向整合生產過程而帶來高生產效率及有效成本控制系統。
風險因素
未償還應收賬款及應收賬款之周轉期長;
高水平借貸;
依賴主要管理層人員;
季節性因素;
原料價格波動;
食品安全之風險;
消費者口味之變化;
綜合財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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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港幣/千元) |
截至 12月31日止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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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01 |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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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189,945 |
177,044 |
192,865 |
|
除稅前 (虧損)/溢利 |
20,748 |
25,048 |
35,085 |
|
股東應佔 (虧損)溢利 |
17,265 |
22,555 |
29,027 |
|
總資產 |
286,64 |
232,72 |
304,844 |
|
總負債 |
247,477 |
191,161 |
236,477 |
|
總股本 |
39,163 |
41,559 |
68,367 |
未來計劃
該集團將繼續以華園、樂高及采楓之品牌,向市場推廣其產品。這亦是該集團過去成關鍵因素,該集團會不斷透過電視宣傳及舉行更多市場推廣活動,加強品牌之知名度。此外,該集團擬於中國設立更多銷售代辦事處,並擴大營銷隊,負責更多銷售及市場推廣綜合活︳興客戶保持密切聯繫,藉以擴大其中國分銷網絡。
董事相信,該集團之品質素,加上該集團謹奉行?生規則及健康標準,均為該集團之主要成功因素。此外,集團擬於有機會時、開拓日本及其他海外零食及便利冷藏食品市場。此外,該集團擬提升其品質控制系統,以致該集團將產品從中國出口往日本時,符合 HACCP之品質標準規定。
為應付中國市場對零食及便利冷藏食?之殷切需求,該集團於 2003年初,已於花都二廠額外安裝兩條生產線,增加其生產量。該兩條生產線計劃分別用來生產便利冷藏食品及麵粉製產品。該兩條生產線將於2003年6月底開始進行商業生產。董事預期,花都二廠之年產量將由目前之13000噸,增至約2350噸。董事預期該集團會繼續充其生產量,以應付市場需求。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年度為止的營業額分布

集資用途
倘不計入行使超額配股權所得款項,按最低發售價配售價 0.8港元,該集團由配售所得款項淨額估計合共約為3600萬港元(經扣除包銷及配售佣金及估計支出後),將按下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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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用途 |
佔集資淨額比率 |
|
用於擴充中國銷售及分銷網絡 |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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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購置新設備及提升其於香港及中國之生產設施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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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研發食品產品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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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透過策略略性聯盟,在日本及其他海外市場設立銷售及分銷網絡 |
2.8% |
|
用於減少該集團未償還之短期銀行借款 |
41.7% |
|
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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