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68)
招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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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售股份數目: |
375,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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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配售股份數目: |
337,5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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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開發售股份數目: |
37,5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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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發售價: |
1.69-2.04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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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值: |
0.1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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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金額: |
6.38億-7.65億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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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市值: |
25.35億-30.6億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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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李賢義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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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 |
星展亞洲融資有限公司
匯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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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上市日期: |
2005年2月3日 |
主要股東
-26.974%權益
董清波-9.925%權益
李聖典-9.408%權益
附屬公司
(玻璃)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香港從事貿易業務
信義汽車玻璃(深圳)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義德玻璃(深圳)發展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玻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深圳市信義幕牆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工程業務
信義超薄玻璃(東莞)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玻璃工程(東莞)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汽車玻璃(東莞)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汽車部件(蕪湖)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橡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玻璃(香港)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香港從事製造業務
信義汽車玻璃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香港從事貿易業務
信義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投資控股
信義玻璃(天津)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製造業務
深圳市源盛隆貿易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於中國從事貿易業務
業務概覽
集團是中國汽車玻璃製造商。集團亦生產適用於建築及家居用之不同種類玻璃產品。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集團之汽車玻璃產品己芔售予中國、美國、加拿大、香港、紐西蘭、中東國家及地、非洲、中美以及歐洲等約80個國家及地區之客戶。集團亦透過集團之銷售網絡,於中國分銷汽車玻璃產品。集團之客戶包括從事不同類型業務之公司,包括汽車玻璃分銷商及製造商、發商、汽車維修商服務供應商、汽車製造商、建築公司及傢俬及家居用電器製造商。集團之生綜合產房、東莞生產綜合廠房及香港元朗工業村設立生產設施,年設定總產能約為8,000,000汽車玻璃產品及約6,800,000平方米建築玻璃產品。
競爭優勢
董事相信,集團擁有下列競爭優勢:
- 集團為替換市場汽車玻璃之頂尖製造商
- 集團憑藉規模生產享有生產成本效益
- 關係長久及多元化之客戶群
集團已採納國際認可生產管理及質量標準
集團擁有經驗豐富及熱誠之管理隊伍
風險因素
依賴若干最大供應商
集團與大部份客戶並無訂立長期銷售協議,等客戶可隨時甚至即時毋須理由終止與集團之業務關係
集團於組成未來業務計劃部份之浮法玻璃生產方面經驗有限
集團於未來可能面對傾銷或貿易限制措施,集團等出口銷售額之數量及價格構成影響
集團之未來計劃可能耗用集團之管理資源。倘集團未能有效管理增長,則可能對集團構成不利影響
集團等可能面對潛在產品責任索償
依賴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員工
集團等於發售完成前支付予現有股東股息不應作為未來息政策之指標
根據購股權計劃發行新份將具攤薄作用,並可能影響集團之溢利能力
綜合處理信義超薄玻璃信汽車(東莞)、信義工程、信義(蕪湖)及信義(天津)之財務業績可能被視為違反出資規定
綜合財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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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港千元) |
截至 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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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2002 |
2003 |
2004(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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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466,718 |
596,558 |
800,835 |
628,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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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稅前 (虧損)/溢利 |
132,345 |
172,429 |
194,670 |
168,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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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應佔 (虧損)溢利 |
121,362 |
152,150 |
185,421 |
157,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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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 |
422,455 |
692,965 |
1,029,459 |
1,42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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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負債 |
178,476 |
286,860 |
452,898 |
68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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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股本 |
243,979 |
406,105 |
576,561 |
739,205 |
截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間營業額分佈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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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但未計非經常項目前的估計合併溢利 |
不少於 235,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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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每股盈利估計 |
15.7港仙 |
未來計劃
集團之業務策略為於汽車玻璃及建築玻璃產品之海外銷售及中國國內之間取平衡。事相信,中國為集團之玻璃產品發展迅速之市場之一,集團將會既保持海外銷售之優勢,亦積極開拓國內市場。集團亦會垂合併集團之生產程序、以提升集團之盈利能力。於未來,隨著東莞生產綜合廠房全面投入生產後,集團可根據自有的生產能力浮法玻璃以進行垂直綜合生產動。
未來發展計劃
- 垂直合併生程序
- 擴大替換市場汽車玻璃之產能
- 增加於中國汽車玻璃市場之份額
- 加強銷售及市場推廣
- 加強研發活動
- 收購業務相似之合適公司
集資用途
假設超額配股權不獲行使,並以發售價1.865港元(即以指示發售價範圍1.69港元至2.04港元之中間數)作為基準,經扣除包銷佣金及估計集團就建議上市應支付支出後,股份發售所款項淨額估計約為664,400,00港元。董事現計劃以下列方式使用該筆所得款項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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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用途 |
佔集資淨額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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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東莞生綜合廠房設立兩條浮法玻璃生產線實現上游垂直合併 |
6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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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購置東莞生產綜合廠房之機器及設備 |
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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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深圳生產綜合廠房擴充汽車橡膠及塑膠部件之生產設施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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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深圳生產綜合廠房安裝三條新生產線擴充汽車玻璃產品之生產設施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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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研發玻璃產品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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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銷售及市場推活動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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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定期貸款融資 |
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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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一般營運資金及未來擴展 |
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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