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聲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26)
招股資料
發售股份數目: |
80,000,000股 |
配售股份數目: |
80,000,000股 |
每股發售價: |
0.5港元 |
票面值: |
0.01港元 |
集資金額: |
40,000,000元 |
預期市值: |
160,000,000 港元 |
主席: |
楊祖穎先生 |
保薦人: |
德勤企業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
掛牌上市日期: |
2002年7月19日 |
主要股東
附屬公司
- 上聲電子 (擁有51%權益):從事製造及銷售汽車用音響系統
- 尚聲實業 (擁有51%權益):從事製造造及銷售揚聲器組件
- 上昇音響 (擁有51%權益):從事製造及銷售家庭影院用之揚聲器系統
- Taraki Services Co Ltd (全資擁有):從事向集團公司提供管理服務
業務概覽
該集團主要從事以原設備製造及原設計製造之方式設計、製造及銷售汽車用及家庭影院用之揚聲器系統。直至最後可行日期,該集團已設計及製造超過250種汽車用揚聲器系統及超過50種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彼等揚聲器系統之質量水平、大小、設計及/或功能均各有不同,更有專門為不同客戶度身訂造。
該集團自992年起十直設計及製造汽車用揚聲器系統。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該集團之汽車用揚聲器系統分別約77% 閑95% 以原設備製造及原設計製造方式售予中國汽車製造商,包括卜海大眾、上海通用汽車、東風、雪鐵龍、江鈴汽車及起亞汽車,其餘則售予海外汽車製造商。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汽車用揚聲器系統之銷售額分別佔該集團營業額約82% 及64%。
該集團於1998年11月開始透過上聲電子製造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其後,上昇音響取代上聲電子,專注於製造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該集團所有家庭影院用產品均以原設備製造及原設計製造之方式售予中國著名客戶。該集團之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客戶包括健伍及聲寶。
該集團之生產設施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口鎮,有關設施包括多幢工廠大廈及附屬建築物,總樓面面積約為35,261 平方米。該集團目前擁有8條生產線,年產量最高可達約4,000,000套汽車用揚聲器系統;另外五條生產線,年產量最高達約600,000套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
競爭優勢
董事相信,該集團處的競爭優勢包括:
- 揚聲器系統之質素及可靠性;
- 客戶基礎鞏固,包括國際著名汽車及庭影院系統;
- 其管理層於汽車用及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之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方面具豐富經驗及強大技術實力;
- 其縱向綜合生產過程以及能自行生產物料及其產品之主要組件,有助提高生產效率,有效控制成本;
- 研發隊伍實力雄厚,使集團可設計及開發新產品,加強其現有產品,並開發高效生產力法,以滿足不斷變化之市場趨勢及客戶需求;及
- 整個生產過程中全面之品質監控程序已獲頒ISO9002、QS9000及VDS6第一份證書。
風險因素
- 倚賴主要行政人員及人事;
- 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進行之爭業務;
- 倚賴主要客戶;
- 存在不保證達到業務目標;
- 政府對貨幣兌換及匯率之管制;
合財務資料
單位:(港幣/千元)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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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01 |
營業額 |
50,913 |
60,498 |
除稅前(虧損)/溢利 |
11,069 |
12,859 |
股東應佔(虧損)溢利 |
5,282 |
6,049 |
總資產 |
101,566 |
76,672 |
總負債 |
93,173 |
59,23 |
總股本 |
11,393 |
17,442 |
未來計劃
該集團將透過其銷售及市場推廣隊伍,將積極推廣該集團之生產能力、產品及服務,以求增加在全球音響系統市場之份額,尤其為汽車用及家庭影響類別,在預期中國及全球揚聲器系統市場之增長時,該集團亦計劃提高該集團產品於揚聲器系統行業之知名度及透過參與國際展覽及商品會宣傳其公司形象,故此,董事認為該集團之銷售及市場推廣隊伍需要僱用最少10名額外員工,以籌辦展覽及其他市場推廣活動。
該集團將繼續進於該集團內進行先進技術及新模型之研究及開發工作例如超薄揚聲器及可接駁數碼產品之揚聲器,致力改進該集團主要產品之質素、性能及功能。同時,該集團亦將與中國及海外大學,研究機構及其他技術黟伴合作進行研究及開發工作。此外,該集團將於揚聲器系統之其他範疇如百貨公司,政府大樓、機器及火車站用之商業公佈揚聲器系統及歌舞廳、音樂廳及刻場用之專業揚聲器系統進行研究及開發工作。
儘管董事預期該集團未來之主要市場仍為中國,彼等亦認為,該集團之產品於亞太區、美洲及歐洲其他市場亦有巨大潛力。據此,彼等計劃於美國、韓國及歐洲設立銷售辦事處,以擴充銷售網絡。
該集團其中一個目標是加強生產技術先進之產品(例如超薄揚聲器及可接駁數碼產品之揚聲器)之生產能力。董事預料,當中國加入世貿,國內汽車業務及家庭院業之年增長率將分別為10%及55%。
集資用途
倘不計入行使超額配股權所得款項,按配售價0.5港元,該集團由配售所得款項淨額估計合共約為3300萬港元(經扣除包銷及配售佣金及估計支出後),將按下列安排;
款項用途 |
佔集資淨額比率 |
用於生產工廠大樓及其他用作生產之配套建築物之相關建築 |
37.3% |
用於該集團之產品之銷售及市場推廣活動 |
21.8% |
用於研究及開發新家庭影院用揚聲器系統 |
23.6% |
用於資助集團個人及僱員培訓計劃 |
8.8% |
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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